加入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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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公告 一、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 |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公告
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保障医院日常宣传工作需要(采购清单详见附件2);
2.宣传设计要兼具可操作性,实用性,其元素的延展制作方便,所用材质耐用,且所有材质后期更新维护更方便。所有设计方案均需为自创,如因此造成的法律纠纷由中标人自负。
3.合同期内,中标单位不得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如有名称、负责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与本单位联系并提供相关变更信息(加盖公章)。如因中标单位名称、负责人***
4.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要按照招标人需求随时提供相应的广告设计及宣传品的制作、安装等。采购人在合同期限内,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满意度、物品制作质量、供货时间等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续签合同。
5.供货时间及要求:一般设计制作安装自任务发布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特殊紧急情况根据医院要求随时供货(连夜设计制作)。
6.服务期限内所报单价不得变动,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制作量×单价进行计算。如后期有临时急需设计制作的广告宣传品,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院方加班加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不得超过市场价,并填写好临时增补单(包含材质、参数、价格、质保等),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款项依据。
7.服务期限内,凡为我院制作的广告宣传品均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因安装不当等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坏均免费进行维修,维修不了的进行免费更换(自然灾害、人为的除外)。
8.投标人需承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本医院无关。
三、付款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院方不支付预付款,合同期内每个自然季度结账一次,中标人需提供正式发票和制作清单(含增补清单)。合同内清单和合同外增补清单需分开(内容包含安装制作的宣传品种类、数量、材质、安装地点等)。
四、总价最高限价: 本项目清单合计总价为3531.7 元(见附件2),报价为报合计总价的百分比下浮率,所有单项价格按所报合计总价的百分比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所有报价(百分比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否则评标时有权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3)。
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拆除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交钥匙工程)。
投标人报价含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垃圾清理费及税金等货到指定地点时的所有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费用)。
为保证医院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总得分前两名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中标执行价以得分前两名中报价下浮率低的为准,如其中有中标单位不能接受最终较低的下浮率,可顺延至第三预中标人,如第三预中标人也不能接受,则不再往下顺延。
六、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1年 9 月 2 日 17:00 时截止,标书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到滁州市一院招标办递交标书。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汇款至我院账号并在汇款事项中备注 宣传物料制作及安装项目 (开户行:工行东南支行,账户名: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账号:1313002409024907025)。需以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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