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气象信息制作及发布(备用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3562
项目编号:CLF0121GZ07ZC29
项目名称:气象信息制作及发布(备用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气象信息制作及发布(备用平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气象信息制作及发布(备用平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服务周期届满后,服务周期内累计结算金额未达到项目预算总价的,服务期限延长至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总价为止。结算金额以采购人确认并验收的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响应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响应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5)具备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简要服务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短信网关、接入通道,提供短信平台维护服务,实现短信收发功能;保障采购人制作和发布天气预报、预警、服务短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四)获取文件:
1.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
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响应供应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
地 址: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传媒大厦14楼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0-87651688-337、150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