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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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7 |
招标代理: |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化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化利用项目,已由***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示**奖补资金及*财政资金。项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2021】2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示范县奖补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新建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新建10座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分别位于花马池镇南苑新村;麻黄山乡李源畔村;冯记沟乡岔岱村、马儿庄村、李新庄村、平台村;高沙窝镇宝塔村、施记圈村、南梁村;惠安堡镇杨儿庄村。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采用轻钢结构,建筑面积为83.9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55米,建筑为一层,场地硬化150平方米。
(二)改造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改造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2座,分别位于青山乡青山村、花马池镇北塘村。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
(三)新建垃圾转运站: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位于麻黄山乡包塬村,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5米,为一层,周边场地硬化1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标段):盐池县惠安堡镇杨儿庄村;冯记沟乡岔岱村、马儿庄村、李新庄村、平台村;麻黄山乡李源畔村、包塬村。
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花马池镇南苑新村、北塘村;高沙窝镇宝塔村、施记圈村、南梁村;青山乡青山村。
2.3招标范围: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
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标段),一是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新建6座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分别位于惠安堡镇杨儿庄村;冯记沟乡岔岱村、马儿庄村、李新庄村、平台村;麻黄山乡李源畔村。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采用轻钢结构,建筑面积为83.9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55米,建筑为一层,场地硬化150平方米;二是垃圾转运站。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位于麻黄山乡包塬村,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6.5米,为一层工程等。
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一是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新建4座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别位于花马池镇南苑新村;高沙窝镇宝塔村、施记圈村、南梁村;可回收利用资源分拣中心采用轻钢结构,建筑面积为83.9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55米,建筑为一层,场地硬化150平方米;二是改造可回收利用分拣中心,改造可回收利用分拣中心2座,分别位于青山乡青山村,花马池镇北塘村,主要改造内容为建筑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7日08:00时至2021年09月03日18:00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号。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平台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获得投标人信息,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主动关注变更公告及补充内容的发布,如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及任何澄清补疑文件,后果自负。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4.5本工程施工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的《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已上传,请投标单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下载查看,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6应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方式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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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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