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7 |
---|---|
截止日期: | 2021.09.22 |
招标代理: | 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较场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分水乡中心学校的委托,对较场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较场中 |
关键词: | 教学楼 中学 教学 |
较场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7日
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县分水乡中心学校的委托,对较场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较场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080099号
采购代理编号:LRZB20210802
3、采购方式、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4、采购预算价:561696.58元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要求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较场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若有)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1. 质量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
1、工期:全部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无付预付款,开工后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按工程进度付项目工程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70%,经审计后,除留存3%的质量保证金外,余款在结算审核后一年内全部付清(以财政评审中心审计签字时间为准)。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负责人***
2.3拟任技术负责人***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网页打印(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8月27日起~2021年9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电子版磋商文件与纸质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磋商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交纳,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4、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县分水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供应商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供应商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个人住址 |
|
|||||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附件2:
证 明
本 (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 (姓名) 于 月 号参加 (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