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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招标公告
> 食堂化粪池及下水清掏-CFJWA210113
食堂化粪池及下水清掏-CFJWA210113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7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
2021.08.27
地 区:
辽宁省
内 容:
询价单主信息 询价单号: RFSTG*********** 询价单标题: 食堂化粪池及下水清掏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FJWA****** 税率: **%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 ****-**-** **:**:**
招标公告正文
询价单主信息
询价单号: RFSTG21082700092 询价单标题: 食堂化粪池及下水清掏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FJWA210113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8-27 16:33: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9-02 08:3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2021-08-22 供货结束时间: 2022-08-21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区域折叠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2
S081500072
抚钢食堂化粪池及下水井清掏项目
抚钢食堂化粪池及下水井清掏项目 ...管道维修 ......
1.0000
项
区域折叠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承担抚钢食堂化粪池及下水井清掏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取最低投标价法不允许分项中标的方式对承揽方递交的投标书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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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项目现场位于定作方抚顺基地5个食堂及大学生宿舍。此项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项目,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承揽方提供。 1、抚钢食堂室外化粪池、下水井清掏工程,厂内及大学生宿舍化粪池7个,下水井29个进行吸污、排污以及对下水管线的高压疏通。 2、工程期限:清掏疏通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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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备专业排水疏通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业绩。 2、承揽方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制定针对性的方案,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进行合理分项报价,包括人工费用、机械吸污车费用、高压疏通费用、污物的外运与处置、措施费用、税金等,报价内容包括单价和合价。 3、根据食堂实际排污、吸污需要提出申请,在承揽方接到申请后,3天内完成吸污、排污工作,并保证正常使。 4、项目承揽方须保证项目期限内,全项目内容、全过程吸污、排污施工不少于8次/年;保证吸污车次不少于54车/年,此部分费用按照包年费用形式进行结算。若超出协议车次,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少于协议车次,按合同扣除结算。 5、高压水射流清洗疏通采用热水高压冲洗下水管道,冲洗后的管道油污排净,出水达到正常出水量,清通率杂物清净率95%以上。 6、下水井内无水排入时,水井内水位应低于下游排水管口底标高100mm。 7、所有管线下水井内杂物、淤泥必须清掏干净并外运。 8、下水井清掏干净后须通知定作方到现场对清掏结果进行确认,方可进行验收。 9、疏通清理工作完成后,现场及时清理干净,不能影响环境卫生,清掏污物不允许堆积在现场,随清随运,运送地点及费用均由承揽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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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执行标准
1、国家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项目涉及相关法律。 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82-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82-2001); 以及设计图纸载明的、其他项目涉及行业相关现行版本标准及规范。 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务院);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3-2012);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以及其他项目涉及安全相关现行标准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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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职责
1、定作方职责 1.1定作方负责向承揽方提供项目施工相关信息。 1.2定作方配合承揽方开工前查看现场,确认现场情况。 1.3定作方负责向承揽方做好安全告知。 1.4定作方负责协助承揽方开工前办理完毕施工所需证件和审批手续。 1.5定作方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承揽方职责 1.1、严格履行职责,精心组织施工,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经定作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现场施工。 1.2、服从定作方统一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定作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因承揽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揽方自行承担。 1.3、现场施工安全由承揽方负全责,并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1.4、施工人员施工期间食宿、交通由承揽方负责。 1.5、承揽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与定作方安全管理部门及环境管理部门分别签订《工程施工、检修安全生产协议》及《工程施工环保协议》后方可进场施工。 1.6、由于承揽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揽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1.7、承揽方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定作方无关,由承揽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得影响定作方利益。 1.8、承揽方进入现场施工自备施工工具及劳动护品,清理疏通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伤亡事件,均由承揽方自行负责。 1.9、承揽方进入现场要文明施工,不许破坏厂区环境,因为承揽方施工原因导致员工举报和投诉的一切后果均由承揽方负责。 1.10、承揽方施工时的用水、用电由定作方提供。 1.11、承揽方施工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道路和环境,工程范围内产生的垃圾污物等的处置、运输等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各种法规,因承揽方施工导致违反行政及环保法规等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承揽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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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及验收要求
1、在合同期限内,确保合同范围内疏通后的化粪池、下水井及下水管线的畅通、不堵塞,不溢水,若出现化粪池、下水井及下水管线的堵塞、溢水现象,需要承揽方到现场配合处理,承揽方接到定做方通知后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恢复正常使用,质保期内出现的问题一切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2、如未按照上述约定实施: 2.1延迟解决的第1天至第3天,每天迟交违约金为质保金的0.3%; 2.2延迟解决的第4天至第5天,每天迟交违约金为质保金的0.6%; 2.3延迟解决第6天后,每天为质保金的0.9%,直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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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要求
1、定做方对该工程项目严格按承揽方提供的下水疏通、清淤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一但发现没有按照标准施工,定做方有权终止承揽方施工。 2、体工程项目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技术要求的标准由双方共同在现场进行验收, 3、化粪池及管线清掏干净后,必须由定做方人员确认探视井内无杂物、淤泥。 4、经双方验收后的部位,双方根据项目详细内容逐项签字确认。 5、承揽方必须按合同交付验收检验报告及工程归档资料。 6、对验收未达标的项目,由双方签订书面验收未达标项目说明书。同时,承揽方按照定做方限定时间内达标完成,否则定做方将对该工程项目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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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法: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包装费及规费、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9%增值税发票(如开发票时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则含税价格也作相应调整),一票结算。 2、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本合同承揽工作经验收合格,定作方在收到承揽工作成果验收合格报告等单据审核无误后,通知承揽方开具100%发票,定作方在结算挂账1个月后支付全款。如发生质量问题质保期相应顺延。付款方式商业承兑汇票定作方不贴息。 3、本合同采用总价方式签订施工承揽合同,工程范围内施工总价款按实际施工项目和工程量验收合格后结算,不允许超过中标价格。 4、项目承揽方须保证项目期限内,全项目内容、全过程吸污、排污施工不少于8次/年;保证吸污车次不少于54车/年,此部分费用按照包年费用形式进行结算。若超出协议车次,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少于协议车次,按合同扣除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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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邮箱或招标平台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200元,标书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发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 标书费请电汇至: 单位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账 号:293460279385 本款项可以开收款收据、发票。 5、供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需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供方负全责。 6、供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承揽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需方邀请了供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供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供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7、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金额6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退还;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报价页面附件。投标保证金请电汇至: 单位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区域折叠 附件
区域折叠 询价单起始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8-27 16:33: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9-02 08:30:00
报价网址:https://ebs.shasteel.cn/pur_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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