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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增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7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工程概况 序 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项目业主***马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马头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马头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增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批准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号新发改字〔****〕**号 *项目代码****-******
 
招标公告正文
1.工程概况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业主
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2
招标人
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3
工程名称
马头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增质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4
项目批准部门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5
项目批准文号
新发改字〔2021〕37号
6
项目代码
2107-440000-04-01-614423
7
建设地点
新丰县马头镇镇区及乌石岗村
8
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马头镇区县道192(卫生院周边)、新马街下游排洪渠周边及马头中学周边污水的截污整治,压力管网的更换, 1号2号泵站的设备维护与更换。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00%
10
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805.53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0.56万元、设计费约31.63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人民币728.62万元
11
监理单位
待定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3):
  (1)本项目的勘察范围: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详细勘察)、现状管网检测。
  (2)本项目的设计范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3)本项目的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
13
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设计规范等,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14
安全文明施工
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标准
15
工期要求
共9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20日历天、施工70日历天
16
投标人资质及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资格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3)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1)~(3)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1)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施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市政行业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以下标准确定: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了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由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5)由各省的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了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 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拟派勘察负责人***
   3.6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东中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其他要求
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组成联合体时,包括联合体各方)。
17
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18
评标委员会组成
 5  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韶关区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类专家不少于 2 人。
19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标书),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20
投标保证
  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1
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价的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 个工作日内缴纳,联合体的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22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柒佰柒拾万捌仟壹佰元整(¥7708100元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1-9、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23
合同承包方式
总价合同。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中标价,以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竣工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等大包干形式承包勘察、设计、施工。
24
工程款支付
详见本招标文件“2-3、工程结算原则”
25
工程质量保证金
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若未发现任何重大质量问题,于质保期满的次月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工程价款(不计息)。
26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最新规定执行、《关于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市建【2015】26号)
27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将所需原件密封于文件袋中,并自行准备两张“原件一览表”(详见格式十四,投标人须自行填写,表格可扩展),一张贴于文件袋,一张在递交时由投标人、招标代理签字。招标代理机构仅代签收,不对文件袋中资料的数量、内容及真实性负责。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将退回投标人的原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评审时相应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标专家酬劳
由中标人支付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和评标专家酬劳,该费用已含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内,不单独报价。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万捌仟肆佰元整(¥48400元);评标专家酬劳评标专家酬劳以评标结束当日的评标专家酬劳签收表总额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垫付,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和评标专家酬劳,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该项费用。
29
招标人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 8 月 27 日00时00分至2021年 9 月 3 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1年 9 月 3 日24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1年 9  月 7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16时30分至2021年 9 月 10 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16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 16 日09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1年 9  月 17 日09时30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1年 9  月 17 日09时00分至2021年 9  月 17 日09时30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
***
开标时间
 2021年 9  月 17 日0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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