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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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8 |
招标代理: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马鞍山 |
内 容: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皖E*-**-****-**** 项目名称****年***清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标段)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造价*** 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统一代码******************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21-2021-0523 |
项目名称 |
2021年含山县清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1标段、02标段)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山县造价400 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受理登记表 |
项目统一代码 |
340522100014020210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马桥村 |
建设规模 |
01标段位于清溪镇马桥村,建设主要内容有:购置户外垃圾桶7个;清淤、加固改造塘堰(坝)18座;小型拦河坝4座;拆除重建泵站1座,装机1台套;开挖疏浚沟渠10条,长度合计4.83公里(其中:中沟清淤10条,长度合计4.83公里);衬砌明渠(沟)4条,长度合计0.655公里(其中:斗渠衬砌3条,长度合计0.595公里;农渠衬砌1条,长度合计0.06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134座(其中:水闸5座;农桥6座;过路涵107座;放水口16座);建筑物标志标牌157处;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4条,长度合计1.00公里(其中:新建3.0m宽水泥混凝土道路2条,长度合计0.83公里;新建3.5m宽水泥混凝土道路1条,长度合计0.17公里);新建砂石路14条,长度合计5.52公里(其中:新建3.0m宽砂石路4条,长度合计1.03公里;新建3.5m宽砂石路10条,长度合计4.49公里);新建道路路碑18座;低压输电线路改造11条,长度合计4.42公里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02标段位于清溪镇马桥村,建设主要内容有:购置户外垃圾桶6个;清淤、加固改造塘堰(坝)3座;小型拦河坝2座;维修加固泵站2座,装机2台套共37kW;开挖疏浚沟渠7条,长度合计5.32公里(其中:中沟清淤7条,长度合计5.32公里);衬砌明渠(沟)4条,长度合计1.11公里(其中:斗渠衬砌1条,长度合计0.47公里;农渠衬砌3条,长度合计0.64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201座(其中:农桥11座;过路涵123座;放水口67座);建筑物标志标牌213处;新建道路路基挡土墙40米;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6条,长度合计4.24公里(其中:新建3.0m宽水泥混凝土道路5条,长度合计3.58公里;新建3.5m宽水泥混凝土道路1条,长度合计0.66公里);新建砂石路7条,长度合计3.78公里(其中:新建3.0m宽砂石路4条,长度合计1.36公里;新建3.5m宽砂石路3条,长度合计2.42公里);新建道路路碑14座、波形梁护栏0.150公里;在项目区规划道路两侧新植护路林带1条,长度590.0m,共需栽植396株,株距为3m。红叶石楠球(高度100~120cm,冠幅120cm)198株,紫薇(高度250~280cm,冠幅120~150cm)198株;低压输电线路改造1条,长度合计0.01公里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每标段) |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9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28日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
招标控制价 |
01标段: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6278889.18元 02标段: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7704875.41元 |
投标人 资格要求(每标段) |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 01标: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 430万元以上(含43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施工业绩。 02标: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530万元以上(含53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 (1)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委会不予认可。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网址(网址须直接链接业绩显示页面)和业绩网页截图(业绩所在网址或网页发生变更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若无法提供业绩网址及业绩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3)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材料;②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材料;③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已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定义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执行。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
资料下载 |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9 月 1 日17时30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通过后点击“我要投标”,然后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月 18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址:http://zbcg.mas.gov.cn。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http://zbcg.mas.gov.cn/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 2 开标室。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有关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01标段: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1999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1306021338000425236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7251053416
02标段: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1306021338000425360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7251053427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000 |
特别提示1 |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制作人的情况说明”及“项目经理到岗履约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格式。 |
特别提示2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S105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 电 话:0555-4311290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0555-5200696 技术支持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