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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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7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吴忠市 |
内 容: | ************分公司受*********税务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税务局自助办税大厅装饰装修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税务局自助办税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自助办税大厅装饰装修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自助办税大厅装饰装修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
项目编号:NXYMDL-2021-05
三.采购项目及概况
3.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自助办税大厅装饰装修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装饰装修全过程。
二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所需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完成。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4采购预算:一标段约为:33.3万元;二标段约为:52.18万元。(超出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本项目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及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报名及领取公开招标文件。(一标段投标单位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9月7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021年9月7日上午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A座11楼1109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限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yinchuan/index.html)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
联系人:席建东电话:***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
邮编:750000
联系人***
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海原县税务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