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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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8 |
招标代理: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创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道*号北方商务大厦***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CG** 项目名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创项目 采购方式 |
关键词: | 街 |
项目概况
杏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创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021)-CG85
项目名称:杏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43469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43469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控制价 |
一 |
杏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文创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944346.96元 |
实施地点: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完成交货,7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度)及(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也可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 。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至 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方式:线下获取(获取后获取费用200元人民币不予退还)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竞争性磋商,请获得邀请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并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与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