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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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7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至**国家高速公路**至**段扩容工程(*****段)征地拆迁资金评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至**国家高速公路**至**段扩容工程(*****段)征地拆迁资金评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财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第一包 | 虞唐,山枣镇征收补偿资金评审服务 | 1项 | 人民币640000元,以最终评审报告确定的征收补偿安置资金总费用的2‰作为费率控制 |
第二包 | 梅桥,栗山镇征地征收补偿资金评审服务 | 1项 | 人民币780000元,以最终评审报告确定的征收补偿安置资金总费用的2‰作为费率控制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服务范围) | 合同条款 | ||
第一包 | 虞唐,山枣镇征收补偿资金评审服务 | 虞唐,山枣镇征收补偿资金评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征地补偿费 (3)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补偿及青苗搬迁补助费 (4)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5)不可预计费用 (6)征地拆迁奖金 (7)社保资金 (8)迁坟迁庙 (9)测绘费 |
1.服务期限:评审服务期约为4-6个月,最终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结算方式:以最终评审报告确定的征拆补偿费用总额*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3.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具体见双方合同约定 |
第二包 | 梅桥,栗山镇征地征收补偿资金评审服务 | 梅桥,栗山镇征收补偿资金评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征地补偿费 (3)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补偿及青苗搬迁补助费 (4)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5)不可预计费用 (6)征地拆迁奖金 (7)社保资金 (8)迁坟迁庙 (9)测绘费 |
1.服务期限:评审服务期约为4-6个月,最终以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结算方式:以最终评审报告确定的征拆补偿费用总额*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3.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具体见双方合同约定 |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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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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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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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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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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