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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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4 |
招标代理: |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零星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省****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 |
关键词: | 教育 |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零星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徽省天元动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省天元动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安徽省天元动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零星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AHTHHF2021014;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合肥市金寨路310号;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投资584835.77元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全部施工,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零星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584835.77元
2.8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当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须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3.4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6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企业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7 提供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格式自拟(企业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 08 月 26 日至2021年 09 月 13 日,工作日上午0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魏武路与颍州路交口滨河苑5栋1403室 (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递交地点(开标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地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魏武路与颍州路交口滨河苑5栋1403室。
6.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天元动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天元动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8855168655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魏武路与颍州路 交口滨河苑5栋1403
联 系 人***
电 话:18133621652
2021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