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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202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项目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6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湘潭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6
截止日期:2021.09.08
招标代理: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湘潭市
内 容:***自然**局的*******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财采计【****】******号 *、采购
 
招标公告正文

湘潭县自然资源局的湘潭县202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202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1】080106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LWZ-2021-0767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服务需求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整包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项

780000.00元

1根据202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湘潭县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实地外业核查。

2根据202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湘潭县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合法用地举证。

3根据2021年度湘潭县境内的月度、季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红线,利用Mapjis软件与湘潭县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合法用地红线图进行套合,以及现场核查、举证等资料对图斑的合法性进行判定。

4根据卫片外业核查、举证、红线套合结论等资料进行系统填报。

5对已判定的违法地图斑,利用GPS进行实地用地面积测量、并套合湘潭县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出具测量成果及套合结果。

1170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持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请2021年9月 7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1年9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8  日 10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整。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1.2.1银行转账:

①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②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1.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1.2.3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4)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新奇  

电    话:13873217348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乾   周银河    

电    话:0731-58399771    0731-58399779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是否在2021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1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1.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本表不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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