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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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7 |
招标代理: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分行****支行、**支行、****支行、****支行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路***号中美大厦**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家具 银行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2021-211
项目名称:福州分行滨海新城支行、鼓楼支行、泉州晋江支行、莆田荔城支行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2.18628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18628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区域名称 |
数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莆田荔城支行 |
1批 |
甲醛释放量≤0.5mg/L,厚度≥12mm,甲酫释放量≤0.5mg/L,厚度:≥12.5mm。(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29022.85 |
2-1 |
滨海新城支行 |
1批 |
29605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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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鼓楼支行 |
1批 |
1034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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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泉州晋江支行 |
1批 |
293380.25 |
合同履行期限:自下单之日起4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包含家具制造、生产或加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3.1.8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相关材料;3.1.9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至 2021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3)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供应商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招标网(https:/// )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1610007052530977
5、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应将本次采购(招标)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本次招标属于企业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参照企业内部制度执行。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7、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0591-83393306)、负责人***
8、公司电子信箱:83393301@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