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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九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6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湘潭市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6
截止日期:2021.09.18
招标代理: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湘潭市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省农业农村厅以湘农发[****]**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共分为二十八 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其中第一 标段—第九 标段,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乡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以湘农发[2021]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湘乡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共分为 二十八 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其中第 一 标段—第 九 标段,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第 一 标段—第 九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湘乡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九标段);

2.2  建设地点:湘乡市潭市镇;

2.3  建设规模:灌溉与排水、山塘整治、田间道路等;

2.4  项目投资:约2401.59 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要求工期:100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十八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第九标段;各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涉及村(位置)

最高投标限价(元)

备注

1

第一标段

潭市镇清新村

2566920.08

本次招标为

第一标段—第九标段

2

第二标段

潭市镇清新村

2872610.45

3

第三标段

潭市镇清新村

3112528.09

4

第四标段

潭市镇新群村

2450809.84

5

第五标段

潭市镇新群村

2846631.42

6

第六标段

潭市镇新乐村、双西村

2712106.00

7

第七标段

潭市镇新乐村、小车村、大坪村

2547195.31

8

第八标段

潭市镇新乐村、潭台村

2579153.56

9

第九标段

潭市镇潭市村

2327899.3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或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应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5  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全部损失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和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3.7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评委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8  今年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2020年11月、2021年7月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第二批“黑名单”的通报》、《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严重失信行为第三批名单的通报》,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批、第三批失信行为通报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湘乡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第二十八标段”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每个标段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或保证保险。

5.2.1、采取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 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2.2、采用保函的,保函应当是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2.3、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 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 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1年8月26日起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64/2466/content_181889.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2021年9月18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第一标段—第九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9月18日9时 00分;开标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同步公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农业农村局的行政监督,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0.2 本项目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乡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湘乡市桑梅路                      

联 系 人***

电    话:13469307730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2.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2.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2.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12.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12.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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