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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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1 |
招标业主: | 南通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交警支队电子天平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交警支队电子天平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万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 |
关键词: | 电子天平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子天平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子天平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8万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
五、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响应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08月31日14时30分。
(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1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1号交警支队8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08月31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1号交警支队8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委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八、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路11号交警支队8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