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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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6 |
招标代理: | 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第十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第十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取得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第十七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招标代理编号:JYCZ |
关键词: | 中学 |
湘潭市第十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湘潭市第十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取得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湘潭市第十七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 招标代理编号:JYCZ202103171
2 项目名称:湘潭市第十七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湘潭市第十七中学指定地点
3 采购内容、名称及预算:
本项目分为二包,分包投标,分包评审,分包定标。第一包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不进入第二包评审。本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适用整包。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第一包 |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Ⅰ |
蔬菜水果类的采购及配送 (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五章) |
根据采购人需求,据实结算 |
30万元/年,三年共计 90万元 |
第二包 |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Ⅱ |
米面油类、肉禽类及其他物资的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00万元/年,三年共计600万元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
4.2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3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4.6投标单位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审查,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7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包: 无。
第二包: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鲜肉除外),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5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9月2日上午9时 (北京时间)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相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报名。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9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均为400元(现金),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经采购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第一包15000元,第二包:51500元,于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时一次性付清。
6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第一包: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第二包: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银行转账:
(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凭证于开标现场递交。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第十七中学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易建河村
联系人***
电 话:0731-578364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281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5楼
联系人***
电 话:0731-58262652
行政监督部门:湘潭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莲城支行
银行账号:8804 0309 0000 00461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招标代理机构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本单位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请密切关注湘潭及本地区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注:本地投标代表须出示绿色两码(健康码、行程码),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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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温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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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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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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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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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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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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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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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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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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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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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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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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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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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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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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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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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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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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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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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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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证 明
本 (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 (姓名) 于 年 月 日参加的 (项目名称)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