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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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1 |
招标代理: |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二期道路泊位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二期道路泊位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NB-IOT 地磁雷达复合车位检测器***套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二期道路泊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二期道路泊位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城区
(2)工程规模:NB-IOT 地磁雷达复合车位检测器482套,泊位画线和编号482个,折线(提醒注意前方路况标线)25个,不锈钢编号牌200×350MM 482,个,收费公示牌及设施50套,ETC 手持机17台,蓝牙打印机17台,车辆识别一体机20个,补盲车牌识别桩20个,无人值守一体机20个,数字式挡车器20个,停车系统配件20套,道闸防砸雷达设备20个,辅材及施工、调试集成等5套。
(3)招标控制价:1938904元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单中注明的二期道路泊位工程的施工。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下发购买通知后,支付通知单中设备价格的10%;
2、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到货设备价格的20%;
3、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整个项目审计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5、余款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服务质量保修期为5年,服务质量保修期满后结清。
注:此部分合同总金额指硬件设备部分合同价。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8:30起至2021年8月31日下午17:30到至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8、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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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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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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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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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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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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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31日。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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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