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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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第七人民医院核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工业北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舜泰广场*号楼****室 联系人:戴璐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医院 |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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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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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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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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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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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3、报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4、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类医疗器械提供);5、注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其中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关备案证明;6、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由区域代理商授权的,还需出具区域代理商的合法授权书,(要求可追溯);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8、前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与报价,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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