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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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6 |
招标业主: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政务数据**共享质量规范性清理和整改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汇春路*号**大厦*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C*-******-HZT |
项目概况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质量规范性清理和整改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C3-002416-HZTG
项目名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质量规范性清理和整改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质量规范性清理和整改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质量规范性清理和整改服务采购1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对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资源的规范性进行清理整改等8项服务内容。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1)单位负责人***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权限和事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资质证书除外),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磋商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售价:每本300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并到账【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八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户账号:7889 0188 0003 9878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2.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2.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网(gxxxzx.gxzf.gov.cn)上发布。
(4)为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①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所有人员,要登记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和实时体温,以及近14日内的外出及旅游情况,尤其是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以及近7日内是否发热或密切接触发热人员情况。对发现疑似症状和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按工作要求及防疫隔离区管理办法执行;②对未正确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③各供应商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在现场递交入口处递交承诺书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④所有外来人员在采购代理机构场内等候期间,一律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人员间隔距离,尽量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投放到定点处专用垃圾桶;⑤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备齐所需材料,即办即走、不逗留;⑥外来人员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场地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