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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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浙江工业大学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省教育厅(本级) 项目名称:****年度高职院校督导评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度高职院校督导评估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的任务要求,贯彻“两个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项目名称: 2021年度高职院校督导评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的任务要求,贯彻“两个高水平”建设总体部署,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今年正式开展高职院校督导评估。开展高职院校督导评估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探索高职院校“管办评”分离治理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督导评估的通知》 (浙政教督办[2021] 3号) ,由浙江工业大学实施高职院校督导评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工业大学前期全程参与高职院校评估指标的研制,同时,扎实完成2020年度高职院校督导试评估工作,具有完善的工作机制与充足的专家库,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综合考虑到文件精神、机构实力以及工作延续性与便利性,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定向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组织实施高职院校督导评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工业大学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26日 至 2021年09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原公示中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现重新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教育厅(本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无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