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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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6 |
招标代理: |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金浦路*号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金浦路*号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工程【项目编号:GS(ZB*)*******C】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浦路*号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工程 二、采 |
关键词: | 实验室 路 |
金浦路3号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金浦路3号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工程【项目编号:GS(ZB1)2021075C】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浦路3号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S(ZB1)2021075C
三、采购项目内容:金浦路3号中心实验室改扩建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建设地点:南宁市金浦路3号体检中心。
资金来源:事业收入。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939664.25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2.投标供应商需属于《南宁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南宁市政府投资60万元至400万元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的通知》(南财采[2021]30号)文件规定的定点施工单位范围内。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日北京时间23:59分前,由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后(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会员注册方式具体流程请访问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首页的常用下载窗口进行查看),在线完成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接收澄清变更、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未完成网上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竞标无效。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 ,售后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719 0142 3310 201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1年9月6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详见三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标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及电话:***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