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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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锦单一(货物)2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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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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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县牦牛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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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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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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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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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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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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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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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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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qhggzyjy.gov.cn/TPFrame/zfcgztbmis/pages/attachmanage/downAttachAction.action?cmd=download&AttachGuid=58802664-1fb3-4ab0-9bdb-4d46915007e5&FileCode=Z189&ClientGuid=0afe429e-e916-40a1-b013-e02e77f64270&BiaoDuanGuid=null&FileCode2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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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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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饲料配方加工生产资质; (3)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4)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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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5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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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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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至 2021-09-01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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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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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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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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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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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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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5号西宁碧桂园32号楼32楼13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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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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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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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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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青海明锦单一(货物)2021-015-1
分包名称:2021年河南县牦牛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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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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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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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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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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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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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15号西宁碧桂园32号楼32楼13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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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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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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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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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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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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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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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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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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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 0001 0400 144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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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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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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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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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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