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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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5 |
地 区: | 大庆市 |
内 容: | 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合成橡胶吨包装周转箱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合成橡胶吨包装周转箱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Y**-CZ**-FW***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合成橡胶吨包装周转箱租赁项目(**)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建 |
关键词: | 租赁 |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合成橡胶吨包装周转箱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Y21-CZ05-FW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合成橡胶吨包装周转箱租赁项目(大庆)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提升橡胶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工厂对合成橡胶吨包装周转箱(以下简称:吨箱)运输业务的需求,现对大庆石化生产的合成橡胶吨箱租赁项目开展招标。
目前合成橡胶吨箱租赁项目招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 招标范围:
(1)运输总量约为8.4万吨/年(0.7万吨/月),均衡运输;运输区域:中国石油大庆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庆石化,地址为:大庆石化化工三厂)分别至中国石油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区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起运地为大庆石化企业库房,目的地分别至华北公司区域(年运输量约为4.8万吨/年)、华东公司区域(年运输量约为3.6万吨/年)的客户工厂。
(2)投标人负责在大庆石化包装现场指导现场人员进行吨箱的组箱、装货及吊装;
(3)吨箱运输至客户工厂后,投标人负责指导客户工厂现场人员进行货物卸货,卸货由客户工厂负责;
(4)投标人负责客户工厂空箱回收及返运,空箱仓储地点及返运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组织,产生的空箱仓储费及返运费由投标人承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2 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吨箱应表面完好,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8-2020)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0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129项目”;
③电汇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安华桥支行
帐号:91180078801800000559
行号:310100000173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liuruixue@cnpc.com.cn,招标机构收到电汇底单、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已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附件二: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
4.6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100029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 附件:标书费发票申请单(填好黄色部分信息直接回传电子版).xls |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提供word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