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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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6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学府路与春**路交汇处富春山居*栋**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
项目概况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乡市学府路与春城北路交汇处富春山居1栋2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06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网络控制设备 |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及运维服务 | 安全网关工控机1台,安全网关系统管理软件1套,WEB应用安全防护工控机1台,WEB应用安全防护系统管理软件1套,日志审计工控机1台,日志审计系统管理软件1套,内网安全服务器1台,内网安全管理系统软件1套,上网行为管理工控机1台,上网行为管理1套,互联网交换机1台,系统集成费(网线、标签、胶布、扎带、光纤跳线、服务器线缆梳理、网络拓扑图优化)1项。 | 1 | 台 | 650000 | 650000 |
无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无。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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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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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