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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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钢铁炼钢厂磷铁(吨袋)等材料 项目编号:GZB*********** *、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壹拾万元整(¥******.**元)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我方通知获得供应资格后报价单位拒签合同的,视为违约并全额没收报价保证金。 *、签订合 |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西钢铁炼钢厂磷铁(吨袋)等材料
项目编号:GZB20210824050
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我方通知获得供应资格后报价单位拒签合同的,视为违约并全额没收报价保证金。 2、签订合同时,供方需交纳合同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合同保证金。 3、报价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分行雀儿山支行,单位: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帐号:2105405009221000168,财务电话:0772-2596202。签订合同时,合同保证金另行交纳。 4、产品包装方式:(1)磷铁(吨袋)包装要求:吨袋包装,里面是散料,重量误差在±50kg;(2)磷铁(小袋)包装要求:10公斤/袋,外套吨袋包装。 5、交货时间:要求2021年9月初开始陆续到货。 6、按标准YB/T5036-2012执行。其中P:23~25%,Si≤3.0%,S≤0.5%,C≤1.0%,Mn≤2.0%,H2O≤0.2%。结算方式:如23%≤P≤25%,以P=24%进行折基,折基计算方法为:以磷含量除以24再乘以磅单重量作为结算重量,如P>25%,按25%计算;如P<23%,以P=24%进行折基后每减0.01%,再扣款1元/吨;Si、C、Mn每增0.01%,扣款1元/吨;S每增0.01,扣款5元/吨。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P>29%或P<21%、C>2.0%、S>0.6%、Si>4.5%、Mn>3.0%,经需方同意可办理让步接收,否则退货。要求磷铁(FeP24)表面干净和干燥,在运输及储藏中注意防潮,如出现潮湿而未能满足生产要求,作退货处理。 7、粒度要求:10~60mm,10mm以下的不超过总重量的5%,大于60mm的不超过总重的5%,超出部分,根据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造部出具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检(化)验报告单》进行扣除50%重量;如小于10mm超过总重量的15%或大于60mm的超过总重量的10%经需方同意可办理让步接收,否则退货。 8、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到广钢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 9、因报价人原因造成公司采购不能按计划进行,或因报价人单方面原因不能订立合同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技改工作,视情况给予暂停报价资格三个月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10、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