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5 |
---|---|
截止日期: | 2021.09.03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瞻岐镇上横河桥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瞻岐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招标人为******瞻岐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招标代理人为**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瞻岐镇上横河桥维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
项目规模:/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241332元
招标范围:鄞州区瞻岐镇上横河桥维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质量控制目标: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注册)专业 公路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1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找不到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公共交易站(鄞州区瞻岐镇东街40号后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8.备注
8.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公共交易站(鄞州区瞻岐镇东街40号后楼)。
8.2如投标人大于20家以上的,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备注条款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