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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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3 |
招标业主: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州中医医院手术室、ICU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州中医医院手术室、ICU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XCG( |
关键词: | 手术室 医院 |
文山州中医医院手术室、ICU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MZXCG(2021)30号。
2.项目名称:文山州中医医院手术室、ICU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50万元/年。
5.采购招标内容及数量:手术室、ICU净化系统维保服务 数量:1年。
6.合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环境净化类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出具有效营业执照经营项目须具备空气净化、环境监测及净化工程技术、空调设备技术服务;
3.3投标人须有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6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8 月24日至 2021年8 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络报名
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注意事项:网络报名后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5)
五、开启时间: 2021年9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5)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s://wsggzy.cn/)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的登陆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www.ynzhuopu.com),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投标保证金交纳事宜:
账户名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账号:118050100100000272001178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2.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 址: 文山市振兴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388762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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