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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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1 |
地 区: | 平潭县 |
内 容: | 现就我局拟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三期)采购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采购时间安排 备注 * **综合实验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三期) 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约*平方千米(*个组团),具体范围以实际 |
现就我局拟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三期)采购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采购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三期) |
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约2平方千米(4个组团),具体范围以实际提供为准。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专家论证办法(试行)》以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成片开发内容的工作、技术文件。 工作内容: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规范、规程完成方案编制,协助进行方案报批及相关后续工作。 编制时间:2021年9月3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 售后时间:1年,2个工作日内响应。 |
20万元(最高限价) |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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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城乡规划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甲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
(4)在近五年内承接过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类项目的编制工作。
(5)福建省外的报价单位需在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提交的材料要求
(1)提供报价文件(材料1)。
(2)提供法人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材料2)。
(3)提供单位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
(4)提供近五年内承接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类项目的证明材料(材料4)(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进度、质量、保密、售后措施及承诺材料(材料5),本项可合并提供,但需包含上述内容。
(6)福建省外单位提交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备案佐证材料(材料6),省内单位无需提供。
(7)盖章要求:上述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多页文件还需用公章加盖骑缝章。
(8)装订封装要求:报价文件(材料1)单独装订,并用信封封装;资格文件(材料2-6)装订成册。报价文件信封与资格文件一并装入资料袋中进行封装。
信封与资料袋封装表面应至少注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单位或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投递人姓名、联系方式***
(9)上述材料中提供复印件的,如采购方需要,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原件备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资格审查不通过: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材料或其包含的内容不齐全、未按照要求进行封装。
(3)提供虚假材料、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不一致。
三、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请各供应商在2021年8月31日15:00前提交投标文件。提交可采用专人送达或快递寄交等方式,以到件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评分方法及具体评分标准
本次采购以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来选定供应商。
六、其他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15:00
(2)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31日 15:00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第一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卓鹏,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