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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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0 |
招标代理: |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区城*花园**屋面维修养护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区汉山街道办事处西大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 *、项目名称:**区城 |
南郑区城市花园西区屋面维修养护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3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南郑县-2021-00041
2、项目名称:南郑区城市花园西区屋面维修养护工程
3、预算金额:1,181,969.91元
4、最高限价: 1,181,969.91元
5、采购需求: 南郑区城市花园西区屋面维修养护工程,1项, 采购预算: 1,181,969.91元, 项目概况: 瓦屋面水钻钻孔植筋固定,屋脊裂缝修复、屋脊天沟防水卷材铺设、平屋面保温、防水卷材铺设、平屋面地砖更换以及车棚屋面瓦更换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保持以及恢复房屋原有质量以及功能,以保障住户安全以及正常使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10 08:00:00 至 2022-01-08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施工投标人须具备:Ⅰ、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Ⅱ、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Ⅲ、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Ⅳ、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 12 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Ⅱ ④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 ⑤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收款收据);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30 18:00:00 止
地点: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西大街14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03 09:30:00
地点: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西大街14号,轻工局3楼)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南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