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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4 标签: 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4
截止日期:2021.09.15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凯昆***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以上为银行贷款,其余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80%以上为银行贷款,其余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建于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北务镇等3个镇,光伏组件安装在各村农户自家住宅的屋顶。该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26.4MW(二期),共计约 2000-3000 户。

2.2招标范围

(1)项目开发及手续证照获取部分:负责北京新华凯昆顺义区杨镇、木林镇和北务镇26.4MW(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农户的开发,负责办理农户项目备案手续,项目施工许可文件,包括在项目所在地办理设计、施工备案手续等。负责办理送出线路相关手续,负责办理完成电力质监手续(如有)。

(2)工程部分:负责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相关设备采购,负责并网申请通过后在并网施工时所需的国网北京【顺义】供电公司提供的并网电表的取得及安装工作;负责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负责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备品备件、资料编制等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和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光伏场区的勘察和测量);负责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保管(如有“仓储”或“材料设备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负责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方完成竣工验收。

(4)项目调试、验收、质保部分:负责本项目(包含进场道路、光伏发电区、送出线路、并网相关设备等)所有调试、试验工作;负责本项目并网验收工作。

2.3主要工期要求:

2021年9月15日开工;

2021年9月30日前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设备全部进场;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担任过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8月24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平台供应商注册,注册服务电话:***

4.2.2获取条件:只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2.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各: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售后不退。

汇款方式: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汇标书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简称+214901”(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标书款发票信息提交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在网站首页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投标报名”按钮,按照提示填写“*”项基本信息及开票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交标书款开票信息或提交的开票信息有误、不全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网(http://www.xhhydropower.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chinabrr.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新华凯昆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0层

联   系   人: 韩方、吴小雄

电        话: 010-83681424、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 787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杨泽华、韩茹

联 系  电 话:***

传        真:010-53105888

邮        箱:chinabrr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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