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
截止日期: | 2021.09.0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上饶市 |
内 容: | **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广招字[****]第**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区*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区屏风山周边城*更新及景观改造项目—新潭路道路(含北路及南路)改造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区**街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路 |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广招字[2021]第79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广丰区屏风山周边城市更新及景观改造项目—新潭路道路(含北路及南路)改造工程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广发改审字【2021】244号 |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 |
/ |
结构 |
/ |
|
||||||||||||||
项目总投资 |
约344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13556464.94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资金基本到位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占地面积约57.06亩,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弱电工程等配套附属工程。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广丰区屏风山周边城市更新及景观改造项目—新潭路道路(含北路及南路)改造工程(一期)Ⅰ标段 |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若省外企业无安全员岗位证书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 《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报价承诺法网上电子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6、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承担投标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7、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拟派的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8.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广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开标时间请自行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9.进场的施工机械的排放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10.按饶府发【2019】13 号文规定,投标单位一年内累计二次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采取利诱、诋毁、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的,应当列入“黑名单”范围。由代 理机构做好统计,统计表送业主单位和监督机构。 11.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12.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执行上饶市广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3.受新冠疫情影响,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于2021年1月20日发布《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3号》(以下简称第23号令),请所有来(返)赣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第23号令要求做好隔离防范措施,并于开标时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4.其它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8月 24 日 至 2021年 9 月 3 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8月 25 日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1年 8月 25 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iangxi.gov.cn/dzjy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1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1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负责人***
2021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 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