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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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8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局自定装备—通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三官庙街过街楼居委会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采HW【****】**号(*) *、项目名称:*****局自定装备—通用设备采购项目(二 |
留坝县公安局自定装备—通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台区三官庙街过街楼居委会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6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华采HW【2021】03号(2)
2、项目名称:留坝县公安局自定装备—通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397,000.00元
4、最高限价: 397,000.00元
5、采购需求: 留坝县公安局自定装备—通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批, 采购预算: 397,000.00元, 项目概况: 采购会议室音响及音控设备、档案管理器材、采暖设备、救助器材、信息网络设备、训练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8 00:00:00 至 2021-09-1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 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31 17:00:00 止
地点:汉台区三官庙街过街楼居委会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文件售后不退。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06 14:30:00
地点:汉台区三官庙街过街楼居委会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留坝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