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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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受中国人民**军第四八〇七工厂委托,就**艇拆解、运输、组装和装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艇拆解、运输、组装和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JD****-**-**** *.开评标时间:****年*月**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〇七工厂委托,就福安艇拆解、运输、组装和装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福安艇拆解、运输、组装和装修工程
2.招标编号:JD2021-14-0417
3.开评标时间:2021年8月19日14:00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德富洋造船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安市扬帆造船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港和船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7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质疑方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质疑方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方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〇七工厂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联系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