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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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9 |
招标代理: |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致: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金星乡邱城村村庄规划经由***金星乡邱城村村民委员会通过会议研究决定,以邀请比选方式择优选择规划编制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诚邀贵公司参与比选。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 |
关键词: | 规划 |
致: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诏安县金星乡邱城村村庄规划经由诏安县金星乡邱城村村民委员会通过会议研究决定,以邀请比选方式择优选择规划编制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诚邀贵公司参与比选。
1、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1.1 项目地点:诏安县金星乡邱城村;
1.2 设计研究范围(面积):村域范围3.3平方公里,其中居民点建设范围28.65公顷;
1.3 技术要求:达到《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技术要求及甲乙双方协商的具体内容要求;
1.4 规划编制周期及要求:3个月。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后,比选人提供基础资料(地形图等)15个工作日后提交现状分析图、初步方案总平;10个工作日后提交进一步深化总平图及分析图;15个工作日后提交评审方案成果(总平方案及分析图、指标、规划说明书);10个工作日后提交正式评审稿(图纸、规划说明书);比选人提供专家评审意见后10个工作日提交最终成果。
1.5 成果要求:符合比选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达到合格标准。
2、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及审查办法
2.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4 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
2.5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
2.6 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2.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8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被邀请的比选申请单位,请执比选邀请函确认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到【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下洋安置地228号(联系人***
4、比选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选的办法确定中选单位,即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如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有两家或以上的比选申请人报价一样,则采取随机抽取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首先以签到的先后顺序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抽取号码球为对应的编号,其次由比选人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编号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5、规划编制费最高控制价
本项目的规划编制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元)【根据(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修建性详细规划计费指导意见”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乡村振兴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计费标准】,超过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或者零报价比选申请书作无效处理。
6、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6.1.提交的方式:现场提交;
6.2.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 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到现场交纳比选保证金,如不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
7、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9月09日下午15:30时;
7.2提交地点: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比选邀请函后,请于2021年08月30日下午17:30前以电子邮件***
9、本次比选邀请函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金星乡邱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