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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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8 |
招标代理: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祥华乡和春村饮水提升入户工程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艾米粒建设有限公司、**昊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拓迎建筑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华乡和春村饮水提升入户工程,建设单位为***祥华乡和春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祥华乡和春村民委员会,委 |
邀请单位:福建艾米粒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昊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拓迎建筑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祥华乡和春村饮水提升入户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祥华乡和春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祥华乡和春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祥华乡;
2.2.工程建设规模:19229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安溪县祥华乡和春村饮水提升入户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229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的单位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 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0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0层1007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逾期视为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现场提供。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0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和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祥华乡和春村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上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17750036937 ,传真:***
联系人***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