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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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30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宏*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苗圃净水厂锰砂滤料(锰矿石)二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宏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铁路苗圃净水厂锰砂滤料(锰矿石)二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齐宏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铁路苗圃净水厂锰砂滤料(锰矿石)二次
1.2 项目编号:0222HW20212885
1.3 采 购 人:齐宏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采购预算:1,413,750.00元(含税金、运输、装车)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详见附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控制单价 |
采购预算 |
锰砂滤料 |
有效粒径 d0.6—1.2mm |
t |
615 |
1950.00 |
1,199,250.00 |
锰矿石 |
Φ2—4mm |
t |
55 |
1950.00 |
107,250.00 |
锰矿石 |
Φ4—8mm |
t |
55 |
1950.00 |
107,250.00 |
采购预算合计金额(元) |
1,413,750.00 |
2.2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15日内交货。
2.3 交货地点:齐齐哈尔铁路苗圃净水厂院内(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东方红龙建小区北门)。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款;货到现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款;通水试验水质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40%货款,每次付款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2.5 其他: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中二氧化锰含量≥35%,质保期限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货到进行二次检验,送到有检验资质的实验室(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矿勘总院测试中心)进行二次检验,检验次数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标准,如若不合格,供货方按购货价赔偿采购方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应供货服务能力(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须为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提供授权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09:00至2021年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7:00前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6 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 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0:00
6.2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8月30日10:00
6.3 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1214990846@qq.com
6.4 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7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 竞价时间
8.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8.2 竞价时间:2021年8月30日14:00至2021年8月30日15:00
8.3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齐宏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