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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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6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第*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莺歌大道工程(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号)及关于**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莺歌大道工程(一期)初步 |
第1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莺歌大道工程(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0]31号)及关于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莺歌大道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1]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和开发区财政共同承担,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起点位于北山村路口,桩号K0+380,路线由南向北延伸,设计终点在北山村委楼附近,桩号K1+040,修建长度660米。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莺歌大道工程(一期)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 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中型城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333428元,其中:暂列金额7597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涵洞工程自开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18〕8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的通知》(宁人社[2020]90号)以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4日 20:00:00至2021年8月29日 23:59:59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规定详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16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网(http://www.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950366,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3-6266699,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