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4 |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开展区属国企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现对采购区属国企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项目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询价单位 **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开展区属国企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现对采购区属国企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项目公开询价,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预算
人民币4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询价单位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五、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项目内容
(一)检查对象
区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二)检查内容
各企业(含境外、托管企业)贯彻落实国有资产交易监督制度和内部产权交易管理制度情况,以及2020年国有资产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包括:
1.国有资产交易制度建设情况
2.企业产权管理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资产交易情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资产交易情况,重点检查非公开协议产权转让行为,以及境外企业资产交易行为)
4.企业增资情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企业增资情况,重点检查非公开协议增资行为)
5.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重点检查涉及购买非国有资产以及资产转让给非国有方的资产评估和备案行为)
6.无偿划转情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无偿划转行为)
(三)检查方式
对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属十大国企进行实地检查(共十天),并形成《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报告》。
六、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团队;
(三)服务团队确保及时配合我局开展相关工作,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展课题研究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和提出指导意见;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较好的工作能力、效率和服务质量;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具有开展相关项目经验的机构优先。
七、报价要求
报价材料必须包括以下文件:
(一)报价清单;
(二)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核准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三)服务方案;
(四)满足服务条件、过往相关经验及资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0日,逾期不予接受;
报送地址:***
报送资料时需提交的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实。我局将在报价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单位从单位资质、服务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我局工作人员将以书面形式向各报价单位通知中标单位的选定结果。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