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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竞争性磋商-2021-ZS1314-空乘VR实训系统-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4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4
截止日期:2021.09.06
招标代理: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项目概况 空乘VR实训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路**号金源大厦**楼服务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 项目名称:空乘VR实训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空乘VR实训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S1314

项目名称:空乘VR实训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空乘VR实训系统,1项。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一览表”中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 格式8.2.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一览表”中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证明材料。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方式:①现场购买(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②邮寄购买。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女士/叶女士,电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2841517676@qq.com,并致电罗女士/叶女士0592-2202255/2207755确认是否收到《标书获取联系表》、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文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标书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我司任一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标书获取联系表》中含《供应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流程》)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采购文件。
(4)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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