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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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7 |
招标业主: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招标代理: |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内窥镜智能除雾仪(妇科)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内窥镜智能除雾仪(妇科)(项目编号:SDH-*******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三纬路**号中国有色大厦**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
关键词: | 医院 大学 |
项目概况
内窥镜智能除雾仪(妇科)(项目编号:SDH-2021067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H-2021067
项目名称:内窥镜智能除雾仪(妇科)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96000元
包组编号: 001
包组名称:内窥镜智能除雾仪
最高限价:(人民币) 96000元
采购需求:内窥镜智能除雾仪参数(国产2台,妇科)
1.由主机(加热管、电池、控制板)、除雾管、充电器及无菌袋组成。
2.环境温度范围:10℃~40℃;
3.相对湿度范围:30%~75%;
4.大气压力范围:86kPa~106kPa。
5.电源:直流24V;
6.输入功率:≤360VA;
7.除雾方式:直接加热手术内窥镜,快速除雾;
8.除雾时间:5-15S;
9.除雾温度:≤55°℃;
10.使用环境:无菌环境,便于手术医生直接使用;
11.安全控制:配有过热保护装置,内窥镜超过60°℃即自动停止;
12.镜头入口直径:20mm;
13.产品规格:约209*92*168(mm)。
14.快速除雾,缩短手术时间,降低手术风险;
15.操作可由持镜医生一人完成,减少医护人员配备;
16.能对镜身进行整体加热减少热挥发,除雾的同时也起到防雾的效果,减少术中二次除雾;
17.免于灭菌、节约时间,降低成本;
18.低压直流供电,消除触电风险;
19.便携式,不受使用地点的约束。
★20.整个系统供电采用低压可充电电池供电,减少手术台电线困扰,降低手术触电风险。
21.设有可拆卸除雾管结构,对内窥镜进出除雾仓进行行程引导,确保内窥镜在除雾仓内的可活动空间均为无菌空间,使整个设备无需灭菌处理,可直接上台使用。
★22.除雾仓中安装有快速加热装置,对内窥镜进行非接触式加热,能够实现10秒升温至50摄氏度,达到快速加热除雾效果。
23.除雾仓内装有温度检测装置,用于实时检测除雾仓内温度,防止温度过高起到温度保护作用。
★24.设备安装有包括单片机在内的控制板,实现温度自动控制、加热时间的计算和电池电量自动检测功能。
25.近20厘米的加温除雾仓保证大部分镜体受热,而无需移动加温,除雾的同时也起到防雾的作用。
★项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5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时间:2021年0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备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4-2285931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