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篮球场、网球场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化工大学篮球场、网球场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7755
项目名称:沈阳化工大学篮球场、网球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0
采购需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及工程施工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建设地点:沈阳化工大学(甲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单位与校方确定最终设计方案,提供全部设计图纸,完成工程施工并取得校内验收报告合格后,提供合同总金额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定案后,中标单位提供剩余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支付至审定额的 97%,其余3%留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2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质量保证期:( 2 )年
5.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与中标通知书所标注的金额相一致。
6.设计部分要求:
1.概念性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
2.施工图设计;
3.实施中全过程设计变更等服务工作。4.设计阶段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一、(1)与需求方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需求方提出本项目的实施计划; (2)完成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
二、
(1)负责完成并制作设计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需求方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图纸,并向需求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7.工程分篮球场和网球场维修改造部分,规划总占地面积15828㎡。其中维修改造项目:
1.篮球场悬浮地板及网球场人造草拆除。
2.篮球架及场地围网拆除后安装。
3.篮球及网球场原有沥青铣刨,地面开裂处及排水井修复。
4.篮球及网球场地排水系统优化。
5.摊铺沥青,封底找平积水处。
6.篮球及网球场地照明灯光安装。
7.篮球场地进口处路面优化。
8.更新篮球场地12付篮板。
9.学生宿舍区安装5套篮球架。
10.新建2面网球训练墙。
11.铺装4片丙烯酸面层网球场地,并配备比赛级别照明灯光。
注:以上项目若超出预算,其中1~9项为必须改造项目不能削减,可从10~11项目中削减,具体削减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竣工(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U盘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 号新玛特广场802 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 号新玛特广场802 室)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04001059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