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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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4 |
招标业主: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眼科光学投射视野检查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米,芳林大厦**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 *.项目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光学投射视野检查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1-116;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光学投射视野检查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370000.00元;
最高限价:37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包 |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光学投射视野检查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370000.00 |
370000.00 |
5.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招标共一个包;
5.2采购内容:干眼超声波雾化治疗仪2台、电生理1台、光学投射视野检查仪1台(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天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并投入使用;
5.5质保期:整机保修,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2021年0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任意连续缴纳的三个月(含)以上社保证明(至少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
3.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或所有者权益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表);(须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近2021年01月至今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4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4.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东路88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 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1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