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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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2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水南元射路口违法建筑物拆除项目 投标邀请书 **省***高翔建设有限公司、**省***环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省***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南元射路口违法建筑物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城*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城*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 |
关键词: | 路 |
水南元射路口违法建筑物拆除项目
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浦城县高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溪县环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溪县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南元射路口违法建筑物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违法建筑物拆除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违法建筑物拆除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675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 1 )高度 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 筑工程; ( 2 )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 3 )建筑面 积 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 程; ( 4 )单跨跨度 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8 月 23 日8 时30 分 00秒至 2021年 8 月 27日17 时30 分 00 秒在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1年 8 月 27 日17 时30 分 00 秒 前接受邀请并报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 9 月 2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
8.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电话:0599-286100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分公司地址:***
电话: 0599-2829016、0599-2838399 ,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