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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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4 |
招标代理: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安阳(anyang)/其他 |
洪河屯乡大正村蔬菜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洪河屯乡大正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洪河屯乡大正村蔬菜大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编号:YCJC2109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项目概况:新建大棚采用全钢架下卧式高效节能型日光温室,具有较大的抗风、抗雨、抗寒能力,使用寿命较长,内部空间大。筹划新建大棚单棚占地面积1亩,8mx60m=480㎡,共6个大棚。蔬菜种植以反季节农作物青椒、西红柿、豆角、黄瓜为主。
2.5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2.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 招标控制价:490296.66元。
2.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以承诺形式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合并计算有盈利,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之年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提供可覆盖大棚面积的保温被,每个大棚的保温被数量相同。
3.8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1年 8 月 24日至2021年 8月 30日,上午8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 分至 18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南路与唐子巷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院内
4.3领取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非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复印件一套。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承担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时00整;地点: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南路与唐子巷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院内。
5.2 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提供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Word文档(U盘)壹份,单独密封;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洪河屯乡大正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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