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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65询价: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影音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3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七台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3
地 区:七台河
内 容: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影音设备采购项目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金来源一般公共
 
招标公告正文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影音设备采购项目
 
2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量标准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4
供货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5
资金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
6
供应商要求
1、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会现场审查)
8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10%
9
询价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21年9月3日09:00时
地    点: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10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1
投标保证金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询价文件获取办法
1、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6日17:00时止;
2、报名地点:黑龙江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
3、单位负责人***
4、获取询价文件办法:供应商自行在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获取谈判文件。
二、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监督式”报价,即:询价时询价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一同进入询价室对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文件逐一进行审查,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产品技术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小微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提供声明函的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注: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产品是小微企业的提供,否则无需提供)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即:评审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10%
(2)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报价享受评审价格扣除,即给予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即:评审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10%
(3)对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报价享受评审价格扣除,即给予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需提供《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即:评审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10%
(4)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即:评审价=最低报价-最低报价×10%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供应商递补。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供应商应在规定报价时间现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4、 任何潜在供应商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有疑义的,均应在询价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未要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询价公告及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及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三、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10%。期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足额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否则将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四、验收、付款: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
五、质疑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2、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有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提出,但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原则,请提供佐证材料,不能主观臆测,否则不予受理。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3、对本次采购活动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不能作为佐证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4、《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谈判授权人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中心。
5、凡质疑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中心有权取消供应商准入证,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给予1至3年内禁入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的违约处理。同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6、《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视情况在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予以披露。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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