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2020)年新建企业污水排放系统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2020)年新建企业污水排放系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C.LNDH.023
项目名称: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2020)年新建企业污水排放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29286.39元
最高限价:4229286.39元
采购需求:①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二期污水排放(一企一管)工艺管道加装电伴热防冻系统;②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2020年)新建企业污水排放系统;③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2020年)新建企业污水排放系统管沟结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登记可采用非现场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登记的须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包含登记所需材料的清晰电子扫描件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金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027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