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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4年度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委托加工业务(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3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兰州市招标 柴油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3
截止日期:2021.09.14
招标代理: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兰州市
内 容:****-****年度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委托加工业务(二次) ****-****年度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委托加工业务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DFZB-***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厂委托,****-****年度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委托加工业务(二次
关键词: 柴油
 
招标公告正文
2021-2024年度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委托加工业务(二次)

2021-2024年度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委托加工业务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21-DFZB-036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委托,2021-2024年度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委托加工业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服务内容:

(1)标的:年度柴油防凝剂新品生产;到期、临期柴油防凝剂液体回收及回调生产;柴油防凝剂销售售后服务。

(2)具体服务内容:柴油防凝剂原材料采购(包括添加剂、基础油和包装物)进厂验收、接卸、储存,以及产品调合(回调)、灌装、检验、成品仓储、产品出库装车及配送至指定地点的运输、产品销售的售后服务。还需配合委托单位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统计盘点、以及生产信息系统录入等基础性工作。

委托人不承诺具体产品委托加工数量,产品预估量125吨/3年,具体见下表。

2021-2024年度委托加工类型、数量、规格

委外项目类型

规格

招标估算量(吨)

备注

新品生产

400ml/瓶

0.38kg/瓶

110

柴油防凝剂的新品生产,到期、临期柴油防凝剂液体回收及回调生产包括:生产、回调柴油防凝剂所需添加剂、基础油、包装物的采购,产品调合、检验、灌装、仓储以及指定地点的运输服务(不限起运量);

到(临)期

产品回调

400ml/瓶

0.38kg/瓶

15

售后服务费

/

125

柴油防凝剂销售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量服务、终端销售人员及大客户产品使用培训,防凝剂投诉应对及处理;

合计

/

125

/

备注

1.除产品防伪标签外的所有生产所需原材料均由受委托方提供。

2.委托加工产品的类型、数量等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节,本次招标标的物数量均为预估量。

3.本产品:2632瓶/吨;规格:24瓶/箱;净重:9.12kg/箱;毛重:12kg/箱;

1.2服务标准:

(1)满足原材料(添加剂、基础油、包装物等)仓储能力,需标识清晰准确。

(2)满足委托方配方体系的调合(回调)、灌装生产需求的设备设施。

(3)满足原料、包装物、成品的检验设备需求,产品质量满足QSY RH3090-2021标准,原料、包装物国家标准及润滑油公司相关要求。

(4)装卸设备设施满足原材料、包装产品装卸需求。

(5)具备足够的运输能力,满足包装产品的配送要求。

(6)提供产品质量服务、终端销售人员及大客户产品使用培训,防凝剂投诉应对及处理服务。

1.3其他要求:

(1)受委托单位需接受兰州润滑油厂人员生产现场监管并提供必要条件;

(2)如不服从兰州润滑油厂监管或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兰州润滑油厂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按照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3)受委托单位与兰州润滑油厂签订代加工合同时,须同时签订HSE合同及技术保密协议。

1.4委托加工方式:

我方提供产品生产技术方案、产品防伪标签以及生产相关技术支持,受委托方提供除产品防伪标签以外的其它服务(包括:添加剂、基础油和包装物采购,产品的调合(回调、灌装、检验、仓储、运输至指定地点及产品销售的售后服务。

1.5服务期限:招标结果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在合同即将到期前3个月,中标人需出具是否续签合同的告知函。招标方根据告知函启动相应的操作流程,如中标单位出具表示续签的告知函,招标单位将对承包方进行服务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如中标单位出具不续签告知函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告知函,视同为中标人放弃合同续签权利 ,招标方可重新选择承包商。

1.6报价有效期:三年,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随市场波动而调整。

1.7服务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指定地点。

1.8标包设置:本次招标共设置一个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近三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直接否决

(1)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

(2)公共媒体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

(3)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银行资信不良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资格要求

(1)营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范围需包括:润滑油、石油产品添加剂、汽车养护(车辅类)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设备设施:本次招标,以下生产设施及检验设备列入投标必备要求,其中生产设施包括:专用基础油储罐2具(不小于20m³/具)、专用成品油储罐1具(不小于10m³/具)、专用调合釜1具(不小于3m³/具),400mL灌装线一条(灌装能力:不小于500瓶/小时);投标方需提供满足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QSY RH3090-2021标准的批检项目检测设备清单及已具备的证明材料。

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QSY RH3090-2021标准批检项目

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

项  目

质量指标

试验方法

外观

黄色油状液体

目测a

密度(20℃)/(kg/m3)

报告

SH/T 0604

水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0.08

GB/T 260

机械杂质(质量分数)/%       不大于

0.08

GB/T 511

倾点/℃                      不高于

-18

GB/T 3535

闪点(闭口)/℃              不低于

66

GB/T 261

加剂后柴油b

凝点降低/℃     不低于

10

GB/T 510

冷滤点降低/℃   不低于

5

SH/T 0248

a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观察,应当透明,没有悬浮和沉降的机械杂质及水分。

b将产品以0.15%(质量分数)的加剂量加入中间基或环烷基原油生产的0号柴油中,测定其凝点与冷滤点。

 

(3)有效的安评、环评、消防验收报告(备案)。

(4)单位负责人***

(5)近三年来(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相应发票备查,应保证材料真实性)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近三年来(2018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或者上年度还未审核完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将在现场进行复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提供承诺:

(1)生产及分析检测能力:合同签订1个月内,达到柴油防凝剂生产、储存能力(包含到期、临期产品回调)50吨/年,具备生产上述产品所需添加剂和基础油的采购供应能力,具备满足QSY RH3090-2021标准的批检项目的检测设备。

(2)需对生产的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产品以及所需的添加剂、基础油和包装物的质量保证做出承诺,并列出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3)承诺合同签订1个月内提供首批合格产品(数量5吨),1个月内生产运行正常并建立安全库存,收到我方订单24小时内发货,满足我方保供要求。

(4)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列出不少于委托方要求的具体售后服务措施。

(5)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后期有增加规格、数量需求,需承诺双方协商后按同类产品最优惠价格供应。

(6)承诺服务期内我公司享受中标人对外供货的最优惠价格。

(7)需明确该承诺是投标人的自愿行为,不能作为约束我方与之发生业务的条件。

(8)承诺服务期间不利用为我公司委托加工的名义,争夺我公司渠道客户。

(9)投标人需签订“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依据中石油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8月28日,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招标公告“第2.2条 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32925582@qq.com进行报名,报名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通过汇款方式汇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购买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为:

帐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账    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    号:314821005054

4、递交投标文件

4.1本次投标文件暂定邮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文件务必于2021年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至指定收款帐户。投标人电汇、转账时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036保证金”。收款账户等信息与本章3条款相同。

5、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6、其他

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7.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

地    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联 系 人:黄强

电    话: 0931-79322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17794215154

电子邮件***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招标公告(二次)--2021-2024年度昆仑之星柴油防凝剂委托加工业务.doc.pdf “网上不见面”开标安排.(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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