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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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4 |
招标业主: | 福州市长乐城投古厝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区**街时光照相馆公共展陈区域装修工程(软装部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洪路***号-**(西洪广场*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H-**********-*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街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H-1211241019-1
项目名称:长乐区和平街时光照相馆公共展陈区域装修工程(软装部分)项目
预算金额:84.078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78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 预算 |
投标保 证金 |
1 |
1-1 |
多媒体设备及软装采购 |
否 |
1项 |
840782 |
840782 |
85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投标函 |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投标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单位负责人***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 |
***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至 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方式: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广场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行 |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 |
账 号 |
1502 0141 7000 7436 |
7345 1101 8260 0053 018 |
开户名 |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招标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城投古厝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