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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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3 |
招标代理: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融信托大厦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融鼎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KV变电所及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 |
关键词: | KV 变电 施工招标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1G21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融信托大厦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中融鼎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变电所及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融信托大厦项目10KV变电所及供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松北区雪花路以西,创新二路以北,雪花西路以东,雪花北路以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4891㎡,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2013㎡,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2878㎡。
2.4招标控制价:1936.2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共计总工期72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中融信托大厦项目10KV电缆外网敷设及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1)10KV线路间隔部分的协调和审批。
(2)电缆外网敷设:10KV电缆外网至中融信托大厦高压室电缆敷设。
(3)高、低压设备安装:变压器和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设备安装及相应设备基础、电缆沟土建工程施工。
(4)协助甲方报建、图纸的送审,负责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5)负责10KV电缆、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的一次性验收,并取得供电局发出送电通知。
完成上述内容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五级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合法在职人员并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信息(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至2021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时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建设网(http://www.hljjs.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书面承诺)
9.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书面承诺)。
9.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 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报(哈建信[2020]1号)”文件执行,“914 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661 家企业为不合格企业,25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 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 列入上述 914 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投标人须知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 144 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2 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含外埠企业 70家) 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7 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9.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9.5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中融鼎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授权企业邮箱:yw3@zzzb.net
监督单位: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