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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中海?九里芳华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3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3
截止日期:2021.09.13
招标代理: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华润置地?中海?**芳华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润置地?中海?**芳华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润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招标公告正文

华润置地?中海?九里芳华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1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润置地?中海?九里芳华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润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润置地?中海?九里芳华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南岗区复旦路与科学大道交口东侧

2.3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21年09月17日- 2025年06月30日;共1382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71921987.12 元;

                 二标段:165591422.96 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1#、2#、3#、7#、8#、12#、17#、S1#、S2#、S3#、出地面楼梯间、门卫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143905.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8647.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5258.01平方米)。

二标段:5#、6#、9#、10#、11#、Y1#、出地面楼梯间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91402.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73471.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7930.72平方米)。

潜在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最多中标壹个标段,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一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二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4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哈建信[2020]1号)文件规定,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 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23日16时00分至2021年08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3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3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崔先生,联系方式***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润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与中兴左街交汇处以西地段B栋2层203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

电 话:***

授权传真:***

授权E-mail: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21年08月23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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